秘書處公告

各醫院主辦月會之專題演講 -- 學會補助說明

依本會 (97.11.29) 第七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決議 有關各醫院主辦月會各講者之補助費用說明如下:

1. 每月月會之專題演講支付標準,學會僅限支付一位每小時 4000 元,若邀請 2 名以上講者,由總費用內均分,或由各主辦單位自行負擔。

2. 若輪值至該月份需另舉辦醫學倫理講座之主辦單位,學會僅限支付一位專題演講及一位醫學倫理講者,各為每小時 3000 元,超過兩位者則請各主辦單位自行負擔。

3. 另專題演講及醫學倫理講座,所邀請之講者若為本會會員者,則本會不予補助費用,請主辦單位自行負擔,但感謝狀秘書處仍照舊提供頒發。

4. 以上所支付之金額,若不足每小時,則依實際時數比例酌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