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10/21 健保資訊 健保署來函:重申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之審查依據,為本署公告週知且具一致性之法令規定,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遵循 相關公告內容請見附檔 健保署1051020健保審字第1050036445號函內容 回訊息清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