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危險性醫療儀器審查評估辦法」第六條之一,業經本部於111年10月19日以衛部醫字第1111667082號令修正發布。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
發文字號:衛部醫字第1111667082C號
主旨:「危險性醫療儀器審查評估辦法」第六條之一,業經本部於111年10月19日以衛部醫字第1111667082號令修正發布。
說明:旨揭辦法業置於本部(網址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)「公告訊息」及「法令規章」項下,請自行下載。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
發文字號:衛部醫字第1111667082C號
主旨:「危險性醫療儀器審查評估辦法」第六條之一,業經本部於111年10月19日以衛部醫字第1111667082號令修正發布。
說明:旨揭辦法業置於本部(網址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)「公告訊息」及「法令規章」項下,請自行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