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書處公告

(預先公告通知)今年醫認作業將採行新版醫院認定基準及評核標準,敬請各院留意,謝謝!

(醫院認定評核標準-適用新版通知)

有關今年醫院認定評核作業,將依往例進行,本年度將恢復實地審查。

惟本次修改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基準(附件一)與認定評核標準(附件二),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,並於110年5月10日RRC特殊科分組會議及110年6月23日衛福部第21次RRC認定會通過。

雖然衛福部網頁上仍為105年之版本,但本年度將按照新版本認定評核。

最大差異處為專任之專科醫師必須有四位,敬請各訓練醫院注意。

註:新版認定基準及評核標準請見附檔

 

台灣放射腫瘤學會秘書處 敬上